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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公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廊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日期:2022-09-14发布人:admin已浏览:164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廊坊公安机关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主动性,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8月18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类违法案件12起,有效震慑了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我市疫情防控正常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

       工作中,我市公安机关秉持“零容忍、严打击”原则,对在疫情防控中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8月26日,在香河县全域静默管理期间,张某茹驾车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强行闯卡,冲撞拦截警车后逃跑。香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全市公安机关加强与乡镇(街道办)沟通联系,建立各项联络机制,积极主动对接,确保遇有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知悉、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

       8月16日,李某富从中高风险区返回永清家中,未按规定向社区报备;8月17日,徐某佳到霸州市胜芳镇访友,途中与一确诊病例同一列车,到达胜芳镇后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隔离管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待其解除隔离后进行严肃处理。

       市公安局制发疫情违法案件办案指引,明确法律适用内容、打击重点,确保准确区分认定行为性质,保障防控措施有效执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行为指导,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扰乱公共秩序、散布谣言、谎报信息、伪造行程码健康码等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8月22日至30日,市公安局临空检查站先后查获企图冒用他人核酸检测报告、使用假核酸检测报告、在车内藏匿他人逃避进京检查的涉疫类违法案件7起,均被公安机关予以依法处置。此外,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2起散布和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案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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