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霸州市信访局日期:2022-05-18发布人:admin已浏览:360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自2022年5月1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霸州市严格落实河北省、廊坊市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筹备,高标准启动《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5月17日上午,《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霸州市华夏民间收藏馆广场举行,霸州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霸州市信访局专门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并且通过设立主题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结合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方位、多角度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
启动仪式结束后,霸州市信访局立即组织召开《信访工作条例》宣讲会。作为宣讲员的信访局主任科员于铁江同志,有着20年以上的信访工作经历,他从《条例》重点新变化、信访工作机制的调整、信访工作的监督和追责等方面,结合大量的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地对《条例》进行了宣讲。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宣讲会。
通过组织启动仪式和主题宣讲活动,霸州市各级各部门对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建立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全市纵深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冀ICP备17021791号-1  版板所有:廊坊为人民服务网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裕华路226号
联系电话 :0316-1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