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解除 机动车限行措施继续实行
来源: 本站日期:2017-01-09发布人:admin已浏览:1231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接省大气办通知,经专家组会商,1月8日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逐步转好,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我市在维持十条严控措施的基础上于1月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城建成区继续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的管理措施(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21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双号管理。限行区域: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