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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供暖有新规:二次加压费、基本热费、新房首次采暖费都免了

来源: 本站日期:2016-07-14发布人:admin已浏览:1474

  每年冬季的取暖费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从今年冬天开始,如果有供热企业再向您收取“二次加压费”,您一定要拒绝了。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居民切身利益,日前,市建设局转发《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居民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居民供热收费进行规范,二次加压等相关费用、新房首次取暖费用都有涉及。  二次加压等相关费用不再单独收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小区供暖价格不一的情况。“二次加压费”成为其中一个取暖“加价”原因。据了解,有的小区是按建筑面积计算,也有的每月每平方米比政府定价再多收一些。而涉及的物业公司及热力公司大多以小区换热站已由开发商自建自管,如果不自备换热站,一些住户的温度就上不去为由,收取相应费用。  按照《通知》要求,供热价格是供热企业服务到用户的终端价格,供热换热站的二次加压等相关供热费用应计入供热价格,不得在供热价格之外单独收取。因供热管理体制的原因,供热企业尚未直接管理到用户的,供热单位应当负担小区换热站所发生的二次加压等相关费用。  采暖暂不用热不用交费了  通知明确,原则上取消采暖暂不用热收费,具体由各市、县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  新房首次采暖费不用掏了  鉴于新建住宅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其首次采暖费用纳入房价(采暖期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时间执行),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不得向居民用户单独收取、重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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