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简化优化公共服务“路线图”“时间表”
来源: 本站日期:2016-05-08发布人:admin已浏览:1258
(记者贾海丽 张祝新)为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打出“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组合拳,并提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目标:群众点菜 政府端菜 举措:梳理“服务菜单” 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各级各部门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明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细化到每个环节。 公开发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服务清单体系。对公共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公布的事项目录不得擅自取消或调整;对增加政府服务的,应当在公共服务提供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记备案。以上工作需9月底前完成。 目标:减少“文件旅行” 举措:压减清理申报材料和各类无谓证明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等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该工作9月底前完成。 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证明,原则上要下放到基层;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该工作年底前完成。 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于能够通过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可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并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该工作年底前完成。 目标: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举措: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 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完善河北省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构建全省统一的网上在线审批平台。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网上实时查询。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依托省政务云建设省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以企业注册监管信息共享为切入点,推进省直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行政协助制度,逐步建立行政协助目录管理制度,发布行政协助事项清单,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 构建综合化政务服务与信息平台。逐步构建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推进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建设。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全省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整合各级政府部门许可、监管信息资源,推进“双告知”和联合惩戒工作,实现各部门许可审批业务系统的有机衔接。以上工作年底前完成。 目标: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痼疾 举措: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专项行动。省、市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所有审批进大厅,实现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处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彻底消除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现象。 开展办事流程再造专项行动。对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流程进行再梳理、再精简、再优化,做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防止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彻底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 开展服务大厅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各级窗口服务单位全面实行“四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以上需在年底前完成。 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议专项行动。重点查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服务单位和服务窗口在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此项为长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