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五名非访人员被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 本站日期:2016-04-15发布人:admin已浏览:1411
一段时间以来,永清县出台多项举措,下大力解决信访问题,规范全县信访秩序,同时对信访人缠访、闹访、无理非访等极端恶劣非法上访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大多数信访人信访行为得到规范,极端上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也有一小部分信访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肆意采取进京非访缠访闹访、围堵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等非法行为进行上访活动,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全县发展环境,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近日,北辛溜乡鲁村村孙某珍、别古庄镇别古庄村贾某义、经济开发区李黄庄村杨某花、后奕镇李奉先村刘某明、纪某昌五名信访人分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信访人孙某珍,北辛溜乡鲁村村人,现年60岁,2008年以来,孙某珍以其夫王某某在当农电工期间摔伤赔偿不到位为由,多次进京非访缠访闹访,至2016年3月23日,孙某珍到北京中南海周边等地区非法上访18次。 信访人贾某义,别古庄镇别古庄村人,66岁,该信访人以超生被国税局开除为由多次进京非访,并索要巨额现金。 信访人杨某花,经济开发区李黄庄村人,今年32岁,因与邻居承包地纠纷问题,2015年6月开始至2016年3月,先后7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地区非访。 信访人刘某明、纪某昌,二人均为后奕镇李奉先村人,因反映村街土地问题,在2016年3月23日至3月24日期间,纠集黄某芳等共五人到后奕镇政府闹访,对工作人员的劝解置之不理,严重扰乱镇政府工作秩序。 以上五名信访人的信访行为极为不当,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极坏。公安机关分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以上五人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4月13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对以上五名信访人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